作为制造业名城,东莞始终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,而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作为区域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,其认定不仅是企业与科研机构技术实力的重要背书,更能为主体争取市级财政资助、行业资源倾斜等政策红利。不过,在认定申报过程中,不少单位常因对主体资格、硬性指标、流程细节等关键信息把握不准,导致申报效率降低甚至错失机会。
一、申报条件核心注意事项
(一)主体资格与数量限制
1.依托单位须为在东莞注册的独立法人,其中企业类依托单位可独立申报,也可联合高校、科研院所共同申报;公益类依托单位仅限高校、科研院所等机构。
2.企业类依托单位原则上仅能申报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;若企业2024年销售收入超过4亿元,且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,可按照不同技术领域申报2个及以上。
(二)硬性指标差异化要求
1.研发场地:企业类与公益类依托单位的研发场地面积均需满足不少于200平方米的要求。
2.2024年研发经费:企业类依托单位研发经费需不低于100万元,且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%,若研发经费超过500万元,则不受营收占比限制;公益类依托单位研发经费需不低于500万元。
3.科研设备原值:企业类依托单位科研设备(不含生产设备)原值不少于200万元;公益类依托单位科研设备(不含生产设备)原值不少于300万元。
4.全职科研人员:企业类依托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,其中至少2人需达到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要求;公益类依托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,其中至少5人需达到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要求。
5.知识产权:企业类依托单位需拥有1项I类知识产权,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;公益类依托单位需拥有不少于3项I类知识产权。
此外,新经济企业若营业收入未达2000万元,需满足2023年至今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资助不低于300万元,或获得融资不低于500万元,且2024年研发经费不低于300万元的额外条件。

二、材料准备与审核注意事项
1.材料形式:实行全线上申报模式,无需提交纸质书面材料,但所有附件需完整上传至申报系统,确保系统可正常查看、下载。
2.核心附件清单:需上传的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书、2024年研发经费审计报告、研发场地证明文件(如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等)、全职科研人员资质文件(如职称证书、学历证明等),若为联合共建,还需提交联合共建协议,且所有附件信息需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,不得存在矛盾。
3.联合共建要求:联合共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联合单位派出的科研人员占比不得超过中心总科研人员的50%,且需提交明确双方权责、分工、利益分配等内容的共建协议,协议需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。
三、认定后管理与政策衔接
1.资助资金使用:获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获得市级财政资助,资助经费需统筹用于中心建设相关支出(如设备采购、研发项目开展等),且遵循“就高不重复”的资助原则,若已获得同类型、同级别其他资助,不再重复享受该资助。
2.后续监管义务:获认定后需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,定期向市科技局报送建设进展;其中公益类中心还需持续开展行业技术服务、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,接受市科技局动态监管,若出现管理不规范、建设进度滞后等情况,可能被取消认定资格。
3.条件放宽特例:公益类依托单位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,且确有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际需求,可通过提交申请并经专家论证的方式,适当放宽部分申报条件。
科泰集团(http://m.1ys1w.cn/)成立16年来,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、省市工程中心认定、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、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、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专利软著申请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两化融合贯标认证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、创新创业大赛、专利奖、科学技术奖、科技成果评价、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。关注【科小泰】公众号,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!
- 上一篇: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:90%申报者忽略的4大核心注意事项
- 下一篇:返回列表
视频专栏
-
栏目ID=3的表不存在(操作类型=0)






